各地(市)卫健委、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
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切实降低我区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组织专家起草了《西藏自治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第13次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规范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西藏自治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联系人:梁琳
联系电话:0891-6822101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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