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山西省药监局召开新任基层党支部书记任职谈话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庭芳主持会议并讲话,直属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重温了有关党内法规制度,2名新任支部书记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交办任务的“最后一公里”。新任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用心用情用力把党支部工作做到党员干部心坎里、落到参谋服务整体业务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责任担当要有新强化。党支部书记必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真正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和监督党员的职责,不断增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智慧和才能。二是进一步抓好政治建设,政治能力要有新提升。党支部书记必须把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把政治建设摆在支部建设的首位,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熔炉”作用,使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三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支部建设要有新局面。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常学常用党内法规制度,熟练掌握支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规范,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四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员队伍要有新形象。党支部书记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我约束,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敢担当、敢作为、敢批评,在强作风、守纪律上为广大党员干部立好标杆做好榜样,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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