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与宁夏政务服务网信用修复功能实现无缝对接。该项功能的开发应用使企业在办理失信修复业务过程中实现了“全程网办”,让企业坐在家里就可以完成失信修复业务。
2021年自治区药监局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宁药监规发〔2021〕5号),《办法》实行近两年来,为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2023年自治区药监局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药监发〔2023〕33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强基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将“宁夏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作为主题教育调研课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和企业查实情、找问题,并一一整改落实。其中,基层和企业反映失信修复存在跑路多办理难度大的问题。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研究解决办法,明确任务、分工负责,限期整改。通过努力,企业失信修复可以“全程网办”,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目标。
目前,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在线上申报修复、上传文件资料、修复信用、评定等级、解除信用处罚及失信公示等。线上修复流程具体如下:
1.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x.gov.cn/),然后点击“部门办事”;
2.选择“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3.点击“信用查询”即可办理相应修复事项
下一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厅关于信用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继续探索便民惠民方法措施,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形成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市场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更好的服务于全区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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