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要求,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医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中医医院通过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二级中医医院评审,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北京市东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华医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通过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通过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二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评审结论为二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
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为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决定对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等10家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从即日起,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 系 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
联系电话:010-83970031
传 真:010-83970034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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