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湘卫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经村医申报、乡镇初评、县级复评、省级核准,全省已完成等级评定的村医3205名。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反馈(上班时间:09:00-12:00,14:30-17:30),电话:0731-84822107 。
附件:2023年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省级核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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