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要求,现将我省第一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新冠疫情一线考生办理省级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电话:029-85410573 8962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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