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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02 02:24:33作者:佚名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省局制定了《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8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主动公开)

  

  

  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10月7日至8日,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山西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国家药监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为期一周。

  四、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省取得的成就。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网络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为主要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开展主题宣传,持续强化公众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二)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行一步,以实际行动引领干部群众学深、学实,学出成效。

  (三)开展“线上”普法讲座。聚焦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需求,依托“山西普法”抖音账号举办宪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开展“线上”学法答题活动。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省“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网上答题活动,以线上答题学法为契机,传播法治正能量,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五)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公开庭审,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六)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普法责任“清单”任务,结合监管、执法活动,宣传普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筑牢“两品一械”安全屏障。

  (七)及时传播“普法好声音”。宪法宣传周期间,密切关注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山西普法”抖音账号等,及时转播法治动漫微视频获奖作品,生动鲜活传播“普法好声音”、讲好“法治新故事”,引导广大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的重要抓手,把牢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依据职责任务,分工协作,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日常生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全省药品监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311/t20231130_94363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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