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林草局、 医保局、 中医药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第一批中药材 GAP示范建设重点企业和品种已于近期公布。为积极推动各地实施中药材 GAP,现开展第二批重点企业和品种遴选。请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实施细则》 申报要求,各市 GAP 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12月 22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意向性申报资料发送至 2282139816@qq.com,并同步将纸质资料 1 份寄送至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
联系人:省药监局 陈佳欣 028-86785685
农业农村厅 李欣瑶 028-85505711
省林草局 毛 毳 028-83221097
省医保局 程 静 028-86532529
省中医药局 谭莉业 028-86780331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玉沙路 98号 A区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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