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与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局组织全省药品监督、检验、科研、教学、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河南省中药材标准》(2023年版),作为我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监督管理的法定技术标准,现予以颁布,自2024年3月8日起实施。《河南省中药材标准》1991年版及1993年版同时废止。
本标准收载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而在我省有生产和使用习惯的中药材共138种。如有同品种的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标准不断完善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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