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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18:58:25作者:佚名

  闽卫职健函〔2023〕2727号

  省职控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程序(试行)》(闽卫职健〔2021〕42号,以下简称《认可程序》)和《福建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定于12月23日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福州市闽侯荆溪关口366号)。
二、考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单已通知各机构)。
三、考试内容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以《认可程序》附录19规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为主要内容。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以中国原子能出版社《医用辐射危害控制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为主要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形式为纸质闭卷考,不收取考试费用。准考证由省职控中心统一制作,考生所在机构负责下发。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阅读考试须知(见附件),按照准考证安排考场座位入座。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或从业证书及编号。
(三)考试现场工作和考务活动由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省职控中心与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许争鸣,电话:0591- 87855459;省职控中心监督科陈建龙,电话:0591-83727642。
附件:2023年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考生须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312/t20231227_63680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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