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药品经营许可管理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启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药品经营许可区级事项(附件1)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
二、自2024年1月20日起,药品经营许可市级事项(附件2)使用新版许可系统办理。
三、上述事项的原申报入口同步关闭。请申请人通过首都之窗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完成法人注册并登录后,选择药品经营许可相关事项进行申报。
特此通告。
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区级事项清单
2.药品经营许可市级事项清单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区级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1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
2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变更 |
3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记事项变更 |
4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 |
5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依申请注销) |
附件2
药品经营许可市级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1 |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核发 |
2 |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许可事项变更 |
3 |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登记事项变更 |
4 |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注销(依申请注销) |
5 |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换发 |
6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核发 |
7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事项变更 |
8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登记事项变更 |
9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换发 |
10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总部)注销(依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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