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医保办〔2023〕4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将于2024年1月1日落地实施。国家新版目录新增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121种,其中适合门诊使用的97种。按照我省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动态管理机制,将其同步纳入单独支付保障范围。具体品种见附件。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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