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2023年10月,国务院调整设立新一届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明确了全国爱卫会的主要任务、组成人员和运行机制。为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工作,按照新的部门设置和职能定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2020年印发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了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主要对全国爱卫会基本职能进行了完善。重点是按照新一届全国爱卫会承担健康中国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工作职责中增加了相应内容,并对全国爱卫会性质及组成、会议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个别文字修改。《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主要是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各单位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承担的重点任务,对部分单位职责分工做了个别内容表述的调整。
相关链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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