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4〕13号
宁德市卫健委:
你委《关于申请将福建霞浦福宁医院设置为非营利性民营三级综合性医院的请示》(宁卫综〔2023〕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卫医政〔2019〕110号)等文件精神及宁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结合霞浦县常住人口规模、医疗机构布局及福建霞浦福宁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等情况,同意该院核定床位数增加至515张,并认定为三级综合医院。请督促福建霞浦福宁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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