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卫疾控发〔2023〕93号)要求,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逐级审核公示,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西安市蓝田县三官庙镇金山卫生院等50个单位为“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王珂等100名同志为“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89620519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邮 编:710003
附 件:“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docx
陕西省“十三五”期间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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