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有效排查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根据省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工作的部署,缙云县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多措并举持续深入开展“药剑”行动。
能力提升,练好“基本功”。坚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作为必修课,以法律法规知识素养提高和业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以“青蓝工程”师徒结对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导师“灯塔”作用精准施教,“以案说案”“现身说法”,不断将迭代的办案理念、经验、素养、知识进行传承,强力营造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药品检查稽查能力。
压实责任,下好“先手棋”。一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普法规、强宣贯。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缙云新闻、掌上缙云等平台宣传药械化法律法规20余次。线下组织经营主体开展药械化法律法规宣贯3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开展风险自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组织药械化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已组织217家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完成自查工作。
风险排查,用好“组合拳”。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统筹运用监督抽检、投诉举报、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着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推进跨部门联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联合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麻精药品购进使用情况、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情况、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经营质量情况等进行跨部门联合检查。累计开展联合检查5次,进一步加强了全县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聚焦重点,打好“主动仗”。以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和疫苗、特特殊管理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为重点产品,以药品购销渠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等为重点环节和情形,以网络销售、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个体诊所、医疗美容机构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全力推动“药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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