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市、各单位推荐,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已经我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客观、准确,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25日
受理部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电话:0531-51766191
邮箱:sdwskj@shandong.cn
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
2.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拟认定名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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