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用药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临汾市市场监管局从2023年12月下旬开始,开展冬春季呼吸道疾病防治用药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市局抽调相关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售在用新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相关药物制剂实施抽样;辖区县市区局对药店和医疗机构是否能履行进货查验进行现场检查,仔细查看药品的购进渠道、存储条件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防治水平,普及药品常识;药品检验机构认真开展检验,临汾市局对检验不符合标准或者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采取查封扣押、监督召回等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开展原因排查,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对存在经营、食用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尧都区、襄汾、翼城、洪洞、霍州、乡宁、安泽7个县市区35批次药品的抽样,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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