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衢州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工作,衢州市局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扎实履行药物警戒监管职责,有序推进药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工作谋划,明确监管要求。全流程推动市县联动,以“市县一盘棋”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处室人员学习《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文件,熟悉监督检查要点,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监督检查覆盖要达25%。
强化指导服务,开展自查摸底。以省局工作要求为指引,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自查工作,重点围绕药物警戒部门设置、人员配备、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落实自查。同时,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确定年度检查企业名单,形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检查清单。
强化政策宣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康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药物警戒情况监测,完成监督检查覆盖率要求。针对企业扎实做好药物警戒政策宣贯工作,围绕药物警戒体系构建,从药物警戒概念和理解、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能范围、文件体系等5大方面开展宣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防严管严控药物警戒安全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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