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监法〔2024〕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已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药监局
2024年2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zh/20240223150305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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