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提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一是组织监管人员通过自学互学、内部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新实施《办法》学习理解,深入领会《办法》内涵。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面对面、多角度、深层次宣贯。三是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使用单位药房负责人开展《办法》专题宣贯,对重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梳理总结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情况,深入剖析当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质量风险。通过运用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区局不断扩大《办法》宣贯覆盖面,推动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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