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保持对药械化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桐庐县局大力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2023年,查处药械化案件14起,已办结8件,移送公安1件,罚没款总计191.27万元.
一是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召开“药剑”行动部署会,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开展“药剑”行动的重要意义,用好食药安办在市场监管局的有利条件,落实好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线索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加强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案件查办合力。
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主体责任培训,要求经营单位针对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经营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做好自查报告,2023年已收到经营企业自查报告2000余份。
三是全面加强监管力度。专项行动以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A型肉毒素及其制剂、含兴奋剂药品、儿童化妆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聚焦农村、城乡接合部及涉药批发市场等重点地区,药店、诊所、民营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医疗美容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开展排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线索,排查风险隐患。
四是全面营造宣传氛围。结合医疗器械宣传周、民生药事服务站等开展知识讲座,多角度宣传药品安全常识,重点强调碰不得的“高压线”违法行为;不定期开展药械化领域违法犯罪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力争通过开展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切实降低全县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守牢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用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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