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关于推荐全国第七次卫生服务调查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样本县(市、区)单位推荐、自治区复核等程序,现将拟向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推荐的全国第七次卫生服务调查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1日,公示期1周。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处提出,于2024年4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直接送或邮件发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及电话:黄任猛,0771-2448041。
邮箱:awb@wsjkw.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处,邮编:5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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