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国家卫生城镇创建质量,现对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省级现场评估县城、乡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4年4月22日- 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爱卫办反映,反映情况要求真实有效,我办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核实调查。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5号(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0891-6818730
电子邮箱:xzwsjswghxxc@126.com
西藏自治区爱卫办
2024年4月22日
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省级现场评估县城、乡镇名单
一、县城
(一)拉萨市曲水县
(二)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三)日喀则市萨迦县
(四)日喀则市亚东县
二、乡镇
(一)日喀则市康马县南尼乡
(二)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
9月19日上午,富川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富川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术交流,提升其专业...
9月17日,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
近日,第三届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能力大...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历史使命感...
2025年是自治区计生协成立40周年。9月26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