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湖区局在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贯实施,着力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临床机构的防风险能力。
一是凝聚综合监管部门共治之力。持续巩固全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实现部门间业务合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截至2024年3月,西湖区局已对26家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责令整改6家,警告3家,立案处罚1家,并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区卫健局。
二是用好监督抽检技术保障之力。有效利用药品质量监督抽检作为技术监督手段,对临床正在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抽样,注重监检结合,对新办法落实执后的有效性进行验证。截至2024年3月,西湖区局已在医疗机构完成药品抽检74批次,占到年度计划量的49%。目前,收到检验报告42批次,合格率100%。
三是强化临床监测风险防范之力。以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数据作为启动药品安全应急响应的依据,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最大程度降低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截至2024年3月,全区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68例,占到年度目标值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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