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等有关要求,前期,我委组织对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复审。综合日常监测和不定期检查情况,经研究,确定延续济南市章丘区妇幼保健院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省医院评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6260。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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