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全区互联网诊疗体系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见附件2,单位的请加盖公章、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5月10日12时前将意见反馈我委医政处。
联系电话:0771-2825341。
电子邮箱:yzygc@wsjkw.gxzf.gov.cn。
地址:广西南宁青秀区新民路2号。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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