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4月12日受理四川嘉联药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4月15日起对拟注销四川嘉联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四川嘉联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8250538;注册地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裕业路37号多层2-2-302A区;法定代表人:杨波;企业负责人:汪亚梅;经营范围: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 中成药; 化学药制剂; 抗生素制剂;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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