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15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38号)及《北京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京食药监药械〔2018〕10号)的要求,我局对明医众禾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天九互助购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伊诺凯科技有限公司、融托(北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美浩联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小儿方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易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享瑞康达(北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上述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的相关要求,目前已向我局主动申请取消备案,现我局对上述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详见附件)标注失效。
被标注失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的企业,自标注失效之日起应当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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