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定制药园”遴选建设的通知》(桂中医药规划发〔2023〕6号)要求,经过组织市县申报、联合推荐、现场答辩、实地评审,由自治区中医药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乡村振兴局、林业局、药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七部门联合审议通过,拟认定广西第三批“定制药园”21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自治区中医药局(信函以到达日期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771-2615182
邮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规划产业处
附件:广西第三批“定制药园”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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