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的规定,经持证企业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企业应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通告。
注销企业名单 | 许可证证号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有效期 |
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 | 皖AA5500613
| 批发
| 2019年04月30日至2024年04月29日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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