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建机制、防风险、强监管、提能力、促发展,持续提升监管效能,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聚焦协同联动,强化案件查办。深化“三医联动”,出台落实促进零售药店企业健康发展举措、强化执业药师服务能力的举措。率先探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直接对接,联合市卫健委、医保局开展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进销存”系统数据真实性专项检查、口腔诊疗机构不规范诊疗行为专项检查。与省第七分局马鞍山工作站联合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7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384家次、医疗机构150家次、药械网络销售企业174家次,限期整改77家次,立案查处33件。开展医疗器械专项行动,检查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9家,抽查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手套、无菌植入、医疗美容类等重点医疗器械80余批次,约谈1家,限期整改8家。
二是聚焦重点难点,强化风险防范。开展风险会商,结合许可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信息追溯、舆情监测等风险信息,严格风险清单式闭环管理,销号风险隐患30余个。开展芬太尼药品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28家使用芬太尼药品的医疗机构,发现问题隐患2条,与省药监局第七分局马鞍山工作站、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对本地批发企业销售流向的医疗机构开展延伸检查,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家、医疗机构5家。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检查,检查网络备案经营企业113家次,抽查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管理44次,限期整改8家次,立案查处1件。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摸底排查,确认企业家1042家,摸排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共23家,采取劝说主动注销或公示注销方式向社会公告,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是聚焦创优争先,强化能力提升。借鉴学习长三角地区工作经验,推进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在市局微信公众号开发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控功能模块,不断完善功能并向全市零售门店全面推广。结合本地实际草拟《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提示》,从严守法律法规、严把采购验收关、严格使用质量管理、严控产品可追溯等四方面加强管理,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药品检验能力建设,开展药品非法添加34个参数扩项,申报国家级和CNAS食品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完成32批次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治用药抽检,开展马鞍山市药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发挥公众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监督作用。加强药械流通检查员能力建设,开展全市药品安全检查员线上继续教育培训,18名市级检查员参加省级药化械检查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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