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夏全区药学(非临床单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近日,宁夏药监局发出通知,就开展全区药学(非临床单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通知安排,该专家库组建工作由自治区药监局负责,组建完成后,将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承担全区药学(非临床单位)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根据专家库推荐工作有关安排,本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程序进行。在宁夏全区范围内从事药品(含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检验检测、检查核查、技术审评、评价监测、投诉举报、培训教育等方面的高级职称专家,且满足“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工作,学术造诣深,工作能力强,熟悉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了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取得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等6项推荐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此次专家库人选推荐。
另据通知要求,该专家库将实行动态更新,根据工作需要每年5月底前补充专家人选。
“桓仁山参”为中国中医药健康产业赋能助力为全面践行健康中国战...
近日,市药监局第五分局作为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积...
新华社纽约9月25日电(记者 尚绪谦 徐静)当地时间9月...
联合国9月24日电(记者 夏林、孙奕)当地时间9月24日...
新华社联合国9月23日电(记者 夏林、孙奕)当地时间9月...
9月21日至24日,国家药监局分别在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