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阳市医疗保障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深入调研,聚集民生关切,持续优化居民医保“两病”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幸福感。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定点机构范围。及时出台《关于印发<辽阳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市医保局发〔2019〕95号)、《关于调整完善辽阳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通知》(辽市医保发〔2020〕67号)等文件,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费用报销制度,逐步扩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参加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或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群众认定及就医购药。
二是简化认定程序,确保患者应纳尽纳。参保人可在具备诊断能力的“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备案。同时我市开展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未纳入门诊特慢病保障范围的规范化管理“两病”患者,无需进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截至目前,辽阳市“两病”门诊覆盖患者累计15.1万人,当年享受待遇26000多人次、统筹基金支出219.25万元。
三是优化完善政策,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待遇标准并结合辽阳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运行实际,逐步优化完善我市“两病”保障政策,不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截至2024年6月,我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标准,高血压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400元、糖尿病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600元、合并症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600元,报销比例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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