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经实地调研、成本调查和测算、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拟对12项新设立辅助生殖项目价格和停用30项现行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联系人:王莉 联系电话:0951-5166043
电子邮箱:nxyjzc@163.com
附件:1.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拟定价格表
2.拟停用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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