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1〕36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防盲技术指导组办公室,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26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卫健、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关注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两个群体,围绕“关注普遍的眼健康”活动主题,参考宣传口号,密切配合,按职责分工开展多种多样的“爱眼日”活动。
省防盲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要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具体指导各地开展“爱眼日”活动,并组织省属有关医疗机构开展眼科义诊及眼健康大讲堂活动。请省防盲技术指导组办公室于5月25日前将活动工作方案报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
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联系人:伍越,联系电话:0591-87850554。
省教育厅体卫艺语处联系人:林裕添,联系电话:0591-8709163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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