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祝先生在苏州市相城区购买价值2999元的iPhone手机一台,经销商提供的发票为昆山京之凡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支付凭证上也显示同一商家。6月2日下午,因祝先生想退货,便在苏州无理由退货平台申请退货。
昆山市消保委收到退货申请后,发现消费者提供的经销商位于相城区,申请退货服务站却是昆山市周市消保分会和开发区分会,经销商与申请退货的服务站地址不在一个区域,便立马联系消费者了解情况。通过研判并借助企业登记软件查询得知,昆山确有京之凡通讯器材公司,便与该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其在相城区有经销商分店。随后工作人员又与该店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对方马上协调处理了退换货事宜。工作人员将这一消息告诉祝先生,几分钟后祝先生打来电话,称经销商已与他联系,正好他住在附近,将自行去退换货。6月4日下午,消保委工作人员与消费者联系,经确认钱已收到。
这起退换货申请,从平台发现到完成退货,仅用了一个小时,祝先生对昆山市消保委高效率处置赞叹不已,对消保委的真诚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自2020年6月1日,昆山市无理由退货实施以来,各经营者客服部门已累计接到消费者退换货(674件)涉及金额达368.66余万元。其中,无理由退货服务站在网上共接到15笔退换货申请,退换货金额2.06万元。这15笔退换货申请,经营者都能主动对接消费者,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充分反映了昆山的营商环境以及市场主体的责任到位,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称赞。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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