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医(蒙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蒙中管理发〔2021〕98号)文件精神,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成专家组,于2022年1月4日—6日,对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进行等级医院复审工作。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上述医院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9日~1月27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管理处。
联 系 人:李晓静
电联系话:0471—6944929(传)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 编:010055
电子信箱:mzyyglc_wjw@nmww.gov.cn
附件:予以公示的三级中医医院名单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予以公示的三级中医医院名单
医院名称 医院类别 评定等级
巴彦淖尔市中医医院 中医 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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