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9 01:59:39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91 号),为做好2013年我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09年起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拟或已进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 2009年起新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3年制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毕业生。 属于“招聘500名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经培训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的签约人员不作为此次报名对象,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二、培训时间 培训年限为2年。2013年培训工作拟于10月份开始。三、报名材料(一)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登记表(见附件1)。(二)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未获取者不需提供)。(四)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的复印件1份。四、培训待遇 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人事关系不变,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标准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给予生活补助。五、报名时间 请各设区市、平潭县卫生局组织培训对象积极报名,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及《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科教处。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游洁 联系电话:0591-87879037附件:
1.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登记表.doc
2.2013年福建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福建省卫生厅 2013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rsxx/jypx/201309/t20130905_23587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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