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经厅务会议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审定,现将《2007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7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
福建省卫生厅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实施《福建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推进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的发展,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水平
加大对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力度,提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治水平。开展疾控体系三年建设成效评估,强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服务管理。以实验室技术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检验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疾病信息网络建设,完成乡镇卫生院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实施重大疾病“专病专防”新策略,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的检测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霍乱等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加强预防接种管理,提高免疫规划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强对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预防接种和传播途径的控制,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贯彻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落实防治措施,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认真实施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实施世行贷款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项目,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继续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制订应急处置程序、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做好信息汇总、分析和评估,增强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利用价值。继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做好救治队伍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系统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卫生应急科学决策水平。抓紧制定《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逐步探索和建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机制和体系。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继续做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落实福建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二、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农民受益面,科学制定和适时适度调整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探索高额费用特殊门诊病种的补偿办法。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相对稳定、较高素质的管理经办队伍。积极推行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建设,筹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中心,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调整现有乡镇卫生院的布局,完善服务功能,统筹规范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组、预防保健规范化门诊(含妇幼保健门诊)的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服务能力。继续开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实施“千名医生帮扶山区乡镇卫生院”为民办实事项目。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享受政府津贴补助的发放工作,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提高乡医技术水平。
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维护社会公平、服务社区居民、注重卫生服务效率和可及性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质原则,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指导各地科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发展规划,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布局;优化配置城市卫生资源,督导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转型,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
抓紧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相关政策。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补助评价办法,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员享受医疗救助的社区首诊制度试点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
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理整顿工作,严禁不符合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在社区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和《讲话》精神上来。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的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化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要继续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控制医药费用专项工作,制定合理的医药费用增长控制指标。一是严格落实各项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进一步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知识培训,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情况,加强和完善医院用药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制度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同级医院间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互认工作,切实减少乱检查、重复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工作。继续监督检查全省三级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加价与收费情况、执行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库情况,逐步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定期对患者费用清单进行审查。
五、加强卫生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管水平
进一步强化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坚持以医疗服务监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监督为重点,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确保社会卫生安全。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开展乡镇派驻卫生监督员和聘任助理监督员试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启动我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信息网上公开和网络直报。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加强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和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病监测、预警系统,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模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做好医疗广告审查工作,坚决打击违法医疗广告,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六、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医院评价和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修订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工作,完善执业医师、护士考试和注册制度。充分发挥省级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特别是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继续举办全省临床医师、护理人员“三基”技能比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三基”水平。规范采供血管理,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开展血液集中化检测试点。从严控制公立大型医院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抑制医院规模盲目扩张。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医疗服务收费的公开,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一日清单制度和查询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医院收支管理,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
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优化医院执业环境。各地要建立由当地综治部门牵头,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机构,在全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及突发事件防控应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七、努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实施国家和省资助的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继续推进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社区中医药示范中心建设,在农村、社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开展中医医院特色评价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开展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加强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建设,加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力度。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中医临床人员中医经典理论培训、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农村、社区、专科专病中医药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力度。加紧对本省有较大优势的中医骨伤、脾胃、肾病、老年病、针灸经络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以及历代名医医案、畲族医药整理研究工作。制定中成药基本用药目录,引导合理使用中成药。
八、加大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科研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各级医学科研,参与国内多学科联合攻关研究和国际协作研究,组织第二轮卫生教育联合攻关项目研究。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监督管理,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建设,培育和扶持发展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进一步加强高等医学教育临床基地管理,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制订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规划,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和发展。
认真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提高城乡卫生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做好学术技术后备人选的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努力营造人才能干事业、干成事业、干好事业的氛围和环境。加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岗位管理,扩大聘用制范围,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手段和办法,继续做好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制度。
扩大国际及对台卫生交流与合作,为我省卫生改革发展和卫生人才培养服务。推动援外医疗改革,改善医疗队员待遇。
九、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规范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专项技术服务的审批和管理。努力实施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各项干预措施。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妇幼卫生队伍人才培养,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推动各地扩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覆盖面,加强产前诊断网络建设,逐步完善新生儿救护、疾病筛查网络。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完善妇幼卫生监测网络,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水平。
继续贯彻《福建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认真落实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知识普及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干部保健队伍和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干部保健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各类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卫生队伍的思想实际,以服务宗旨教育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表彰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维护卫生系统良好社会形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在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专项治理成果。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卫生政风行风活动,切实改善服务态度。重点抓好医院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简化服务环节、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促进行风和医德医风的好转。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组织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大力推进药品采购电子商务,建立全省网上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切实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主题词:文秘工作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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