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22:47:22作者:佚名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经研究,省财政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印发《关于下达2019年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的通知》(皖财政法〔2019〕184号),下达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75万元,用于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96818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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