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举措>的通知》提出具体措施。
《具体措施》从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为企服务能力、推动中药产业发展、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强化部门协作能力等11个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任务。此外,《具体措施》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等3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六安市出台《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六安市实现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筹划。有利于从体制机制上助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面临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加快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对于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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