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省疫苗配送企业集体约谈会在南昌召开,省局药品安全总监朱宗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内7家疫苗配送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省局药品经营处、省药品(疫苗)检查员中心和樟树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疫苗配送单位监督检查推荐工作程序》等指导性文件,省药品检查员中心、樟树药监局通报了疫苗配送企业检查情况,7家疫苗配送企业签订了疫苗配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会议认为,《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是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颁布之后疫苗监管又一部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加强疫苗管理提供了更为具体法律依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疫苗配送企业要认真组织好《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做到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其内容,不断提高疫苗监管能力和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检查员中心要依职责加强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检查,核查疫苗存储、配送、接种过程温控情况,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排查风险,从源头防范疫苗质量风险。疫苗配送企业要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全面梳理细致排查质量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牢牢守住疫苗安全底线。
参与企业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疫苗储存和配送环节质量监管,切实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省局药品经营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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