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第二届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医院医保管理能力建设交流大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有关负责人等应邀参会并就医改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鞍山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杜鸣松主任应邀在“修远求索 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经验交流”分论坛交流鞍山经验。2019年12月15日,鞍山参加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正式落地实施,在辽宁省率先落地发放两批国家药品集采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两大亮点举措保障鞍山药品集采工作驶入“快车道”,一是建立具有鞍山特色的集采监测平台,对所有参加集采医疗机构的各批次任务量完成情况和配送企业回款情况进行大数据监测;二是结合鞍山实际情况实施医保周转金预付机制,市医保中心每月30日前将医疗机构当月采购药款预付给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于次月30日前将该款项付给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再将医保中心的预付款返回。医保周转金预付机制不仅保障了配送企业30日内及时得到回款,更是大大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回款压力,保证了资金流和票据流的相符。杜鸣松主任同时就药品集采如何与DRG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集采批次时间不同对日常监管和结余留用测算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并给予了建设性建议,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
市医保中心药械及价格部陈彬部长也受邀在分论坛上就药品集采结余留用政策、医院关切聚焦的核心问题结合鞍山做法谈了观点与感受。
药品集采工作在鞍山运行近三年,全市已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6批234个药品,平均降幅53%;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4批61个药品,平均降幅55%。截至今年7月末,鞍山市共节省药品采购资金6.1亿元,发放两批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总计829万元。今后,鞍山将不断加强学习与交流,补短板优长板,总结积累鞍山经验,助力医保改革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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