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贵州健瑞安药业有限公司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贵州恒升药材有限公司购进原料。
经查,贵州恒升药材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中药阿胶及中药饮片酒女贞子、制何首乌、酒黄精,涉案药品货值53.74万元。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10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参照《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做作出责令关闭、罚款2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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