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贵港市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十五条配套措施》,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
为保障育龄群众生得起、生得好、生得健康,贵港市着力做好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实施救助救治,建立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补助基金,加强危重孕产妇救助、危重新生儿救治,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建设贵港市妇幼保健服务指导中心,提供产后休养床位300个、普惠性托位150个,开展“分娩——产后康复”一条龙服务。合理配置母婴室,公共场所标准化的母婴室配置率100%。
针对孩子没人照看、养育教育负担重等问题,贵港市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给予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对贵港辖区内已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招收政策内3周岁以下、父或母一方和子女为贵港户籍,或父或母一方为贵港市常住人口且连续缴交养老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居民其所生育的婴幼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充抵托育费用。对获评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每个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育班,幼儿园在规划与建设时,积极统筹规划托位建设。在托育机构(含幼儿园)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课后服务和托管服务每周开设5天,服务和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市、县分别建成1所以上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园),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村(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对示范性托育机构以奖代补。在公租房保障上给予多孩家庭适当倾斜。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摇号配租时可安排二房一厅较大面积的户型。
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贵港市坚持政策保障。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继续实行现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继续发放贵港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补贴,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实施付费改革。对居民生育住院实施付费改革,同时对无痛分娩的医保支付有所倾斜,促进无痛分娩生育技术的应用推广。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职工生育保障水平。
同时,贵港市提出,各类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优先考虑怀孕期和幼儿小于3岁的女职工生养子女的实际需求,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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