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及《市医保中心关于确定糖尿病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中心发〔2022〕4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糖尿病门特鉴定机构评估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附加协议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拟签订天津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疾病鉴定机构
附加协议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门诊特定疾病鉴定类型 | 所属区域 |
1 | 天津市津南区中医医院 | 糖尿病 | 津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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