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要求,通过资格复审,邓莎等应聘人员符合我局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月15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报考岗位面试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的,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凡经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信函举报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举报电话:0951-5672309、6026269、6028925、602445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附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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