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药品涉刑案件依法依规查办,保证稽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2月8日,自治区药监局稽查局组织人员赴永宁县,对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行刑衔接案件进行督办指导。
会上,永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办案人员汇报了案件查办进展及移送情况等,永宁县公安局陈述了案件侦办意见,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也就案件下一步调查方向、案件定性等问题与永宁县市场监管局和永宁县公安局执法人员交换了意见,并提出工作建议。
最后,稽查局负责人对相关案件查办、举报核查以及日常稽查执法等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将案件查深查细查实,对于法律规定需要移交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按时移送,对于行政违法行为,也务必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查办;二是要强化举报核查工作,群众举报是拓宽案源线索的重要渠道,要注重收集群众举报线索,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举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应立尽立,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三是要高度重视行刑衔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联合公安机关同时开展调查,打好“行刑衔接”组合拳,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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