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桂财办〔2022〕11号)要求,我委对2021年度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形成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5.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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